兰州文理学院网络与信息服务管理办法

来源: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办公室发布时间:2019-05-29浏览次数:1170

第一章 总则

    为了完善和规范学校校园网络与信息的服务和管理,确保校园网安全稳定运行,促进我校信息化建设和应用,营造良好的信息化应用环境,为全校师生的教学、科研、管理、学习提供良好的信息服务技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网络信息管理中的服务职责范围包括校园网软硬件基础设施、智慧校园平台、学校站群系统以及为全校信息化建设与应用提供技术支持。

                                              第二章 校园网用户管理

第二条 校园网实行实名认证,学生公寓区用户和教师公寓用户使用校园网实行有偿服务,校园网开户、缴费、账号安全、常见问题等处理,依据《兰州文理学院校园网络使用管理办法(暂行)》执行。

第三章 网络维修服务

第三条 网络维护服务范围包括公共网络设备、办公网络设备及办公软件故障(不包括办公计算机、家用计算机、学生个人计算机和其他设备),故障维修时间为工作日24小时内。

第四条 办公及教学用房因搬迁、装修、改建等变更网络信息点位置或新增网络信息点数量,需报信息中心,信息中心预算报批后实施。

第四章 服务器托管服务

第五条 服务器托管服务是指校内各单位(部门)将服务器放置于信息中心核心机房,并通过校园网提供网络服务。

第六条 托管服务器所运行应用、网站必须是用于学校教学、科研、管理并经信息中心批准的。申请托管服务器需填写《兰州文理学院托管服务器使用申请表》,经信息中心审核并签订《兰州文理学院托管服务器使用协议》后安排实施。

第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使用托管服务器从事违反法律法规和学校禁止的活动,包括:私自架设代理服务器,使用P2P软件、黑客软件、架设发送垃圾邮件的邮件服务器、架设虚拟机、架设论坛或其他交互式开放平台、将服务器充当下载中转站、发布含有色情、赌博、反动内容的信息及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活动。

第八条 使用单位自行管理其托管服务器的操作系统、业务系统及相关数据,负责服务器上数据的完整性和保密性;自行解决服务器上所需软件的版权(许可/使用权),对软件版权所引发的纠纷负全部责任;对所管理的信息及数据进行备份,未进行备份而造成系统或数据无法恢复等后果,由各使用单位自行承担。信息中心对使用单位不能解决的相关问题提供技术支持。

第九条 托管服务器因设备故障、服务器中毒、受到网络攻击等危害到其他系统稳定或影响到校园网正常运行等紧急情况下,信息中心将立即暂停托管服务器运行并通知使用单位进行相应的处理。

第五章 云计算平台服务

第十条 为了实现应用系统集约化建设,避免重复投资,节约成本,兰州文理学院云计算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可为校属各单位提供虚拟服务器服务。各部门建设应用系统,可充分利用云平台资源(提供云服务器),依托云平台建设,将现有应用系统逐步向云平台迁移。

第十一条 申请云服务器需填写《兰州文理学院虚拟机服务器使用申请表》,经信息中心审核并签订《兰州文理学院虚拟机服务器使用协议》后安排实施。

第十二条 使用单位自行管理其虚拟机服务器的操作系统、业务系统及相关数据,负责服务器上数据的完整性和保密性;自行解决服务器上所需软件的版权(许可/使用权),对软件版权所引发的纠纷负全部责任;对所管理的信息及数据进行备份,未进行备份而造成系统或数据无法恢复等后果,由各使用单位自行承担。信息中心对使用单位不能解决的相关问题提供技术支持。

第十三条 在虚拟机服务器中毒、受到网络攻击等危害到其他系统稳定或影响到校园网正常运行等紧急情况下,信息中心将立即暂停托管服务器的运行并通知使用单位进行相应的处理。

第六章 E-Mail服务

第十四条 信息中心可为每位师生提供免费邮箱服务,邮箱账号为统一身份认证账号。

第十五条 因工作需要,需申请单位电子邮箱的单位,应填写《兰州文理学院电子邮箱申请表》,并由本部门主管领导签字盖章,经信息中心审批后方可开通单位邮箱,单位邮箱要求专号专用、专人负责管理。

第十六条 注册的电子邮件账号在1年内未登录使用,信息中心有权停止为该邮箱用户提供邮箱服务并删除该邮箱账号。

第十七条 用户邮箱密码设置,可拨打信息中心电话办理初始化密码业务,或持本人有效证件到信息中心网络部登记办理,不允许代办。

第七章 网站、系统及域名服务

第十八条 学校网站通过站群系统统一提供对外服务,不单独设立其他网站系统,因特殊业务确需单独设立网站系统,需提前报信息中心审批,否则无法提供服务。

第十九条 学校网站只提供luas.edu.cn域名下的二级域名服务,信息中心为各二级单位提供一个二级域名,其他业务服务使用域名需报信息中心审批,原则上学校不提供luas.edu.cn以外的其他域名服务。

第二十条 站群系统内的网站安全由信息中心负责,网站内容由各单位自行负责;各单位自行建立的网站系统和负责的业务系统由本单位负责日常安全管理,安全责任依据相关文件执行。

第八章 固定IP管理

第二十一条 学校网络接入实行动态IP管理,上网的电脑均自动分配IP地址,禁止私设IP地址,违者信息中心有权中断其网络,并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二条 因特殊业务需要,确需设定固定IP地址的单位和个人,需填写《兰州文理学院固定IP申请表》,经信息中心审核并确认具备实施条件后安排实施。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信息中心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