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文理学院信息中心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

来源: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办公室发布时间:2018-07-19浏览次数:809

一、加强教育,健全监督制机制,经常性的抓好形势、理想信念和党纪国法教育,进行以为人民服务为宗旨的职业道德教育,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二、自觉遵守社会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不吃请受礼,不买人情物。 

三、秉公办事,不准利用工作上的便利,贪污公共财物、挪用公款,不准借用公款逾期不还;不准收受贿赂以及行贿。

四、勤俭办事,不挥霍浪费国家财产。不准用公款接待与公务活动无关的人员;不准借各种庆典名义铺张浪费。

五、公道正派,不准利用职权或采取虚假手段,为个人谋取好处;不准利用职权或影响,为自己的亲属在招工、任职、安置、工资福利等方面提供便利条件;

六、严格自律,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定期进行对工作人员廉政勤政和职业道德建设的考核。 

七、热情服务,办事不刁难、不推诿、不拖拉、忠于职守,努力提高信息中心工作效率和业务水平,树立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