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校新闻网发布信息的重要通知

来源: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办公室发布时间:2014-08-30浏览次数:1540

各单位、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新闻网管理,更好的做好校园网站宣传,现将校园网发布信息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新闻稿件要注重实效性和真实性,原则上优先录用反映学校教学科研和重大活动的新闻稿件,超过三天的新闻稿件不予录用。

二、将要发布的内容以压缩包形式发送到新闻网专用邮箱:luasnews@163.com或直接送交至信息中心新闻部,同时将申请表(信息中心网站下载)和纸质稿件送交信息中心备案。

1、新闻稿件请以office2003文档方式保存(后附示例)。

2、新闻稿件配发的照片需进行简单排序,如有条件请处理成宽度600像素发送。

三、稿件需注明信息来源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以便核对有关内容。

四、新闻稿件中如出现学校领导讲话内容,请与有关领导沟通、审核后发送。

五、请严格按照《兰州文理学院新闻网示例稿件》撰稿,并以本通知第二条要求发稿,否则一律不予采用。

         兰州文理学院新闻网示例稿件.doc

     信息中心     

二〇一四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