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学校基础数据来源的通知

时间:2020-01-16来源:信息中心

各学院、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学校智慧校园建设进度,目前学校基础数据中心已建立,基本实现与各主要业务系统基础数据的打通,主要业务系统的师生基本信息均从学校数据中心自动同步。为保证各业务基础数据一致性,自2020116日起,各业务系统需统一使用学校的基础信息编码,严禁自行编制基础数据编码,各基础数据负责单位具体如下:

一、学校组织机构编码、教职工基础数据来源统一由人事处负责;

二、学生基础数据来源统一由教务处负责;

三、南、北校区楼宇、教学及公共场所房间编码数据来源统一由国资处负责。

请各业务系统使用单位务必从学校数据中心自动获取基础数据,确需手工录入的,需联系信息中心进行确认,以免造成师生数据不一致,带来业务系统数据混乱。

特此通知

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116